道路運輸經營者《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營運車輛《道路運輸證》是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必備憑證,未按時換發或審驗,可能造成經營者日常安全監管不到位、車輛技術管理不落實等問題,存在著重大安全隱患。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要求,為切實強化道路運輸經營管理,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不受損失,我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決定對有關經營者及車輛進行清理?,F將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清理對象:1.《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證件有效期屆滿超過180天未換證的,或持續180天以上無車輛投入經營的; 2.《道路運輸證》證件有效期、年度審驗有效期屆滿超過180天的(詳見附件1、附件2)。
二、清理時限:請相關道路運輸經營者務必于2023年12月31日前到惠安縣行政服務中心三樓交通運輸局窗口辦理換證或年審手續。
三、逾期未辦理的運輸經營者及車輛證件,將依法予以注銷。
四、服務窗口聯系電話:0595-87310811。
特此通告。
惠安縣交通運輸局
2023年11月17日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