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設區市文旅局,平潭綜合實驗區旅游文體局:
為進一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務領域政務公開效能,文化和旅游部、國家文物局印發了《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明確了文化、文物領域基層政務公開工作的機制、流程、方式、監督評估等相關規范及要求。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20〕26號)要求,為切實推進我省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不斷提高文化和旅游、文物工作透明度和公開水平,切實做好《指引》在縣(市轄區、縣級市)及以下文化和旅游、文物行政部門、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或公共企事業單位的貫徹執行,現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和優化政務服務的決策部署,圍繞權力運行全流程、政務服務全過程,積極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用政府更加公開透明贏得人民群眾對文化、文物工作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各市級文化和旅游、文物行政部門負責組織落實本轄區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的編制和公開工作的落實;縣級及以下文化和旅游、文物行政部門,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或公共企事業單位負責具體實施。
二、確立編制原則
按照“堅持依法依規、促進利民便民、鼓勵創新發展、實施動態調整”的原則,根據公共文化服務領域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規范性文件、全面梳理與群眾關系密切的行政行為和服務事項(具體見附件《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及時、準確公開需要大眾廣泛知曉的行政行為和服務事項信息,并根據情況對政務公開標準目錄實施動態調整和更新。
三、明確公開事項
《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明確了公共文化服務領域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公共服務4個方面45項基層政務公開事項,規范了每一事項的公開內容、公開依據、公開時限、公開主體、公開渠道和載體、公開對象、公開方式和公開層級。市級文化和旅游、文物行政部門要在組織落實本轄區《指引》基礎上,結合本地具體工作予以細化和補充。
四、突出公開重點
應按照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工作要求,各級文化和旅游、文物行政部門、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或公共企事業單位主動公開公共文化服務領域重大決策、重要政策落實情況及重點工作、重要工程項目執行措施、實施步驟、責任分工、進展成效等信息。根據部門事權和職能,公開職責權限、執法依據、裁量基準、執法流程、執法結果、救濟途徑等,規范行政裁量,促進執法公平公正。
五、拓展公開渠道
發揮文化館(站)、圖書館、美術館、博物館等基層陣地優勢,加大政策宣傳力度,通過圖表圖解、音視頻、動漫等形式作形象化、通俗化解讀。重要行政行為和服務事項信息應通過基層政務服務中心、公開查閱點、便民服務站、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等實體平臺及政府網站予以公開。需要公眾廣泛知曉的信息應積極通過新聞發布會、報刊廣電媒體、微博微信客戶端等新媒體對外發布。對于針對特定群體的行政行為和服務事項,應探索實施精準推送。
六、加強監督考核
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文物局)根據各地工作實際,負責指導監督、考核各地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落實情況。市級文化和旅游、文物行政部門在組織、指導、督促縣級及以下文化和旅游、文物行政部門、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或公共企事業單位落實執行《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的基礎上,要廣泛收集公眾對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工作成效的評價意見,持續改進,不斷提升公眾滿意度和獲得感。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廳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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