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設區市衛健委、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衛生健康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試行)的通知》(國衛辦政務函〔2019〕698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20〕26號)精神,全面推進我省衛生健康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衛健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決策部署和我省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工作組織領導機構,完善工作機制,以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為契機,進一步做好衛生健康領域基層政務公開工作??h級及以下衛生健康部門要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明確具體任務和時間節點,壓實責任,全面統籌推進本地衛生健康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力爭1-2年內,使全省衛生健康領域基層政務公開工作和政務服務水平達到預期。
二、落實標準目錄制定實施要求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制定的《衛生健康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試行)》,結合我省實際,省衛健委梳理編制了《福建省衛生健康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試行)》(見附件,以下簡稱《標準目錄》,可在省衛健委官網信息公開欄目下載)。與“國家版”《標準目錄》相比,主要有以下修改:
?。ㄒ唬_事項第0101-0102項進行說明。根據《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優化整合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資源的實施意見》(閩衛人〔2015〕133號),我省縣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婦幼保健機構已進行整合,原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職能由婦幼保健機構承擔,相關衛生技術人員和編制劃轉到婦幼保健院。事實上已經取消“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合格證”認定。根據國家《標準指引》要求,不減少公開事項第0101-0102項“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包括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權限內)”、“母嬰保健服務人員資格認定(包括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合格證)(權限內)”,僅在公開依據中作出說明,基層衛生健康部門可不對此項內容進行公開。
?。ǘ┬薷牡?101-1114項的公開依據內容。在公開事項第1101-1114項的公開依據中,增加“《關于做好2019年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國衛基層發﹝2019﹞52號)、《關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國衛基層發〔2020〕9號)”作為依據。
《標準目錄》適用于縣級及以下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公共衛生健康服務機構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或企事業單位?!稑藴誓夸洝愤€將隨著基層政務公開工作推進進行動態補充、逐步完善。各地在實際工作中可結合衛生健康領域新任務新要求新職責,提出對目錄內容進行調整完善的意見建議,并反饋省衛健委辦公室。
三、加強宣傳引導和政策解讀
各地衛健部門要加強對基層政務公開工作的宣傳引導和政策解讀,重點做好《標準目錄》應用的解讀工作。要建立健全協調聯動、信息共享共商、快速應對機制,對涉及衛生健康工作的重大政務輿情及時妥善處置,擴展發聲方式和渠道,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確保有效的輿論引導。
附件:福建省衛生健康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試行)
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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