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8101-0100-2024-00067
- 備注/文號:惠政〔2024〕17號
- 發布機構:惠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08
各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工業園區管委會:
經研究決定:
劉鋒同志的惠安縣公安局警務保障室主任職務予以正式任用;
林惠彬同志的惠安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職務予以正式任用;
陳彬彬同志的惠安縣臺灣農民創業園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職務予以正式任用;
以上同志的任職時間從決定試用之日起計算。
(此件主動公開)
惠安縣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8日
抄送: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市公務員局,縣委、縣人大、縣政協、縣紀委、縣人民武裝部,縣委各部門、辦、局、黨校,縣人大辦、政協辦,縣法院、檢察院,縣總工會、團縣委、婦聯。
惠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1月8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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