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8101-0100-2024-00045
- 備注/文號:惠政〔2024〕11號
- 發布機構:惠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08
各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工業園區管委會:
經研究決定:
黃桂烽同志的惠安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副局長職務予以正式任用;
林宏清同志的惠安縣司法局凈峰司法所所長職務予以正式任用;
林文劍同志的惠安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職務予以正式任用;
吳慧忠同志的惠安縣總醫院院長、惠安縣醫院院長職務予以正式任用。
以上同志的任職時間從決定試用之日起計算。
惠安縣人民政府
2024年7月8日
抄送: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市公務員局,縣委、縣人大、縣政協、縣紀委、縣人民武裝部,縣委各部門、辦、局、黨校,縣人大辦、政協辦,縣法院、檢察院,縣總工會、團縣委、婦聯。
惠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7月8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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