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會、護林員:
經鎮黨政聯席會研究同意,現將《山霞鎮護林員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做好貫徹執行。
山霞鎮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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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霞鎮護林員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護林員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強化護林防火工作,保障森林資源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福建省森林條例》和《福建省生態公益林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參照《惠安縣護林員管理辦法》,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護林員是經鎮政府聘用并納入市級森林防火手機GPS定位系統的護林員。
第三條 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負責對護林員隊伍的建設及鎮政府管護責任落實的監管等。鎮政府負責護林員管護責任區的劃分、護林隊伍的組建聘用以及日常管理等。護林的范圍為山霞鎮行政轄區內所有的林地。
第二章 護林員選拔聘用
第四條 護林員選拔條件:
?。ㄒ唬┳窦o守法,熱愛林業工作,具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心,熟悉村情、山情、民情,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能密切聯系群眾,做好村民思想工作,調動村民愛林、護林的積極性,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ǘ┥眢w健康,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年齡18—55周歲,表現優秀的可放寬至60周歲;
?。ㄈ┡鋫浒沧恐悄苁謾C,能熟練使用護林員GPS定位系統;
?。ㄋ模┐鍍晌刹坎坏脫巫o林員。
符合以上條件的貧困人員優先聘用。
第五條 按照“熟悉情況、就近就便、勝任工作”的原則聘用護林員。由村委會根據選拔條件選聘,上報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后聘用,鎮政府與護林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備案,合同期兩年,到期如符合選拔條件可續聘;護林員有變動,鎮政府應及時上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進行變更。聘用后的護林員,由縣林業主管部門頒發《護林員證》,辭退后由鎮政府收回《護林員證》。
第三章 護林員職責
第六條 護林員的主要職責:
?。ㄒ唬┓e極宣傳林業法律法規政策、森林防火及林業病蟲害防控知識,開展日常巡山護林,在管護責任區域內要打開護林員GPS定位系統;
?。ǘ┲浦惯`規用火,發現火情要及時采取有效滅控措施并向鎮政府報告;
?。ㄈ┲浦箒y砍濫伐、毀壞林木(苗木)、非法收購和無證運輸木材、亂占林地、盜挖珍貴植物、非法捕獵各種保護的野生動物等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并及時向鎮政府、縣林業主管部門、公安機關報告;
?。ㄋ模﹨f助、配合做好有關火災的處理和破壞森林資源案件的查處;
?。ㄎ澹┘訌娚植∠x害巡查工作及松材線蟲病疫木的監管,對發現森林病蟲害和隨意棄置的松木及其制品,要立即向鎮政府和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報告,并協助做好調查和防治工作;
?。┚S護公益林、森林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的標志和相關設施;
?。ㄆ撸┘皶r向鎮政府報告日常管護情況,接受鎮政府及林業主管部門的管理、業務培訓和技術指導等。
第四章 護林員工資及獎懲措施
第七條 護林員的工資及獎勵金由鎮政府統一發放。護林員工資每個月500元,其中每個月預留150元作為績效工資結合年度考核情況給予一次性發放。
第八條 護林員所負責的區域,一年度內,鎮政府或上級部門考勤抽查不在崗的,一次扣50元;布置工作任務,未按時完成的,一次扣50元;發生一起森林火災扣100元;市級護林員GPS定位管理系統,發現未上線,一次扣100元;發現病蟲害沒有及時報告的,一起扣100元;發生一起被市森林防火主管部門記錄在案較大的森林火災,或者發生森林資源刑事案件,或者被上級林業主管部門通報有松材線蟲病疫情,一起扣500元;直到績效工資扣完為止。
第九條 發生森林火災及護林員未上線的情況以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通報為準;發生森林刑事案件和松材線蟲病疫情的情況由縣林業主管部門通報為準;根據考核結果,護林員所負責的區域當月未被扣績效工資的,當月獎勵500元;
第五章 護林員辭退
第十條 護林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辭退解除合同,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ㄒ唬┍O守自盜或串通其他人員偷伐、哄搶林木或參與破壞森林資源犯罪活動的;
?。ǘ┌l生林業刑事案件,護林員沒有第一知情上報的或知情不上報,包庇違法犯罪分子的;
?。ㄈ┌l生非法占用林地1畝以上的,護林員沒有第一知情上報的;
?。ㄋ模?發生較大森林火災,護林員沒有第一知情上報或不在火災現場的;
?。ㄎ澹┮蛏眢w健康原因或年齡較大不能履職的;
?。┰诟呋痣U期內(每年9月至次年4月)發生2次及以上被市森林防火主管部門記錄在案較大的森林火災的;
?。ㄆ撸┍救颂岢鲛o職申請的;
?。ò耍┢渌蛘J為可以辭退的。
第六章 安全保障
第十一條 護林員聘用期間由鎮政府辦理人身安全保障,每人每年意外險不少于20萬,保險由鎮政府統一辦理。
第十二條 以暴力威脅等方式阻礙護林員行使職責的,公安機關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行為人進行查處。
第七章 經費來源
第十三條 護林員的裝備、保險費、工資、獎勵金及護林宣傳等相關費用從生態公益林直接管護費資金中支出。直接管護費資金由縣林業主管部門根據《惠安縣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補助及天然林停伐管護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撥付給鎮政府。
第十四條 當生態公益林直接管護費資金不足時,由鎮政府財政資金中支出。
第八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鎮林業站應依據本辦法,對護林員進行考核。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山霞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惠安縣山霞鎮黨政辦公室 2020年10月21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