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8120-0100-2025-00002
- 備注/文號:惠文旅〔2025〕10號
- 發布機構:惠安縣文化體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06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文化思想,加強我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以下簡稱非遺)代表性傳承人隊伍建設,有效保護和傳承非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福建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惠安縣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規定》等文件精神,決定開展惠安縣第三批縣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申報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推薦條件
申報第三批縣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愛國敬業、遵紀守法、德藝雙馨;
(二)長期從事該項非遺傳承實踐,技藝精湛,熟練掌握該項目知識和核心技藝。申報惠安石雕項目的應具有20年以上該項目傳承經歷,申報其他項目的應具有10年以上該項目傳承經歷。申報傳統醫藥類項目的還應具有執業醫師資格證、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證或康復理療師證等與該項目有關的醫療健康類職業資質,并征得縣級衛生健康部門同意;
(三)傳承譜系清晰,在該項目相關領域具有代表性,并在該申報領域或區域具有較大影響,獲得廣泛認可;
(四)在該項目傳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積極開展傳承活動培養后繼人才,志愿向社會傳承,身體健康;
(五)所傳承項目應在惠安縣級及以上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內(詳見附件1)。
(六)以下情況暫不推薦:
1.目前在該項目領域內存在爭議的;
2.喪失傳承能力、無法履行傳承義務的;
3.僅從事非遺資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從事傳承工作的;
4.對于集體傳承、大眾實踐的非遺代表性項目,建議穩慎推薦代表性傳承人,確需推薦的,應在相關項目的保護傳承中發揮不可或缺的作用,得到廣泛認可。
二、申報推薦范圍
申報推薦工作要突出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著力解決部分縣級非遺項目(含市級以上項目,下同)中縣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空缺、隊伍老化等問題,重點考慮以下方面:
(一)第五批縣級非遺代表性項目;
(二)前四批縣級非遺代表性項目中無縣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項目;
(三)縣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已去世或喪失傳承能力的項目;
(四)對于瀕危的非遺代表性項目,可以優先推薦縣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
(五)鼓勵長期在惠安從事非遺保護傳承工作的臺灣、香港及澳門同胞申請縣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
二、推薦程序
推薦工作應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一)由本人自愿向所在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
(二)各鎮人民政府按照代表性傳承人的條件和標準對推薦材料進行審核,并提出推薦意見;
(三)縣文旅局對收到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進入評審程序;
(四)縣文旅局組織專家評審組和評審委員會,對推薦申報為縣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人選進行初評和審議,其中惠安石雕、惠安木雕技藝等項目可以視情況組織開展現場賽、面試環節,其他項目可以視情況增加面試環節。評審委員會對專家評審組推薦的初評人選進行審議,提出縣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推薦人選;
(五)縣文旅局對評審委員會提出的縣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推薦人選進行社會公示,公示期為20日;
(七)縣文旅局根據評審委員會的審議意見和公示結果,審定縣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名單,并予以公布。
三、推薦材料
申報推薦材料應突出申報人的代表性和影響力、授徒傳藝和掌握核心技能藝能情況,以及開展保護傳承計劃,材料確保真實準確。如發現隱瞞事實、偽造材料等情況,將取消參評資格。推薦申報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推薦意見:一式兩份,由各鎮匯總本轄區推薦申報人員名單并提出推薦意見。
(二)申報表:一式一份,包括個人簡歷、傳承譜系、學習與實踐經歷、技藝特點、個人成就、授徒情況等(見附件2)。
(三)申報片:體現申報人技藝水平的專題視頻資料(見附件3)。
(四)其它輔助材料:能夠證明申報人成就的相關文書的復印件,有助于說明申報人代表性的文字、圖片或音像資料等。
(五)無犯罪記錄證明:由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六)電子版材料:包括申報表、申報片、其它輔助材料以及申報表中的五張代表性照片,應拷貝至U盤或移動硬盤,隨申報材料一并提交。
以上材料須裝入檔案盒,并制作封面,注明項目類別、項目編號、項目名稱、申報人姓名、所交材料清單。
四、工作要求
(一)各鎮應高度重視縣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推薦申報工作,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廣泛聽取意見,認真組織申報、審核和推薦,按照有關要求,切實做好推薦工作,認真準備相關材料,嚴格把關,確保推薦材料的真實可靠。
(二)重點推薦技藝突出、公認程度高、具有較大影響力的傳承人,注意推薦目前尚無代表性傳承人的項目。
(三)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應履行的傳承義務是評審的重要依據。在申報工作中,對于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所享有的權利、承擔的責任應詳細告知申請人或被推薦人。
(四)由各鎮于2025年8月1日前將推薦申報材料統一報送至惠安縣文化館。凡不符合推薦條件、推薦材料不符合要求、超過申報時限的,一律不予受理。所有推薦申報材料及輔助資料將全部歸檔,不再退還。
聯系人:鄭慧芬、陳思婷
電話:0595-87382722
電子郵箱:stacychen743@163.com
收件地址:惠安縣螺城鎮西苑路21號惠安縣文化館4樓
附件:1.惠安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一覽表
2.惠安縣第三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申報表
3.申報片及其他輔助材料制作要求
4.惠安縣第三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申報推薦人選匯總表
惠安縣文化體育和旅游局
2025年3月6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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