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8703-0100-2024-00006
- 備注/文號:惠市監〔2024〕10號
- 發布機構:惠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01
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以公正監管促進優勝劣汰,營造公平競爭營商環境,根據《惠安縣市場監管系統2024年“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計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信用風險分類分級監管相結合,針對市場秩序突出問題、人民群眾關切事項,科學確定抽查任務和抽查比例,通過差異化抽查比例,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的干擾,提高日常監管效能,守住安全底線,維護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
二、抽查依據
《福建省市場監管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暫行辦法》《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泉州市工商局關于印發泉州市工商系統“1+X”專項督查工作規程(試行)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文件規定。
三、抽查方式
實地檢查、書面檢查、網絡檢查等。
四、抽查任務
按照省、市市場監管局部署,結合我縣實際,我局擬開展9個抽查任務,具體情況(包括檢查對象、檢查內容、抽查比例、檢查事項等)見附件。
對未列入本次抽查范圍的本地區重點領域突發風險和情況、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可以由縣局相關業務股室組織臨時性“雙隨機”抽查。
五、任務分工
本次市場監管系統“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任務主要依托福建市場監管智慧應用一體化平臺開展,包括檢查對象的抽取、人員隨機抽取、檢查結果錄入等具體環節。通過福建市場監管智慧應用一體化平臺開展的抽查任務,由縣局市場規范管理股統一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并派發。
抽查對象屬產品、項目、行為、專門對象庫等無法通過福建市場監管智慧應用一體化平臺隨機抽取的,由縣局相關業務股室通過其他方式進行部署、抽取、落實??h局各相關股室負責細化相應業務范圍內的抽查工作安排和任務分工,組織、指導相關執法單位和執法人員完成相應抽查任務。
六、任務實施
各項抽查任務實施期限要嚴格按照本年度系統抽查計劃的時間節點完成。檢查結果由檢查人員錄入福建市場監管智慧應用一體化平臺,統一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向社會公示。檢查結果應在檢查結束之日起20日內公示,確保檢查結果公示率達到100%。
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部署。按照持續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常態化、規范化的要求,統籌謀劃、周密部署,有序推進抽查工作開展??h局市場規范管理股牽頭推進相關制度建設和平臺運用,適時組織業務培訓??h局各業務股室要按照抽查計劃明確的抽查任務,深化“雙隨機”監管全流程整合,組織開展抽查檢查,確保任務按時完成并公示,同時加強對相關執法單位和執法人員的指導,幫助解決抽查工作中遇到的業務問題。
(二)強化職責落實。堅守“盡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原則,認真細致落實抽查任務。按照《福建省市場監管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暫行辦法》、《惠安縣市場監管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第一版)》、《泉州市市場監管系統企業“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工作規程(試行)》明確的檢查要點、檢查方式實施抽查。對于應當現場檢查的,杜絕以網絡檢查、書面檢查等其他方式替代,防止抽查檢查工作流于形式。
(三)強化結果處理。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原則,將檢查結果錄入福建市場監管智慧應用一體化平臺,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同時把檢查結果納入抽查對象的信用記錄,推進部門間互認和使用,對守信者予以政策支持激勵,對失信者實行聯合懲戒。要做好隨機抽查與后續監管的銜接,針對具體檢查情況,分門別類依法做好責令整改、線索移送、立案調查、列入失信行為等后續處理工作。
(四)強化督促考核。繼續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納入績效考評,縣局市場規范管理股牽頭加強對“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指導和考評,組織開展信息溝通和學習交流,并根據工作推進情況,適時進行工作通報。各相關執法單位和執法人員要采取切實具體的措施,確保抽查任務全面完成。
附件:2024年度惠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任務表
惠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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