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8703-0100-2022-00010
- 備注/文號:惠市監〔2022〕55號
- 發布機構:惠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縣農業農村局 縣公安局 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 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16
今年是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整治三年行動的收官之年。為全面落實“四個最嚴”要求,持續整治農村地區(含城中村、城鄉接合部,下同)假冒偽劣食品等突出問題,根據《惠安縣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整治行動方案(2020-2022年)》(惠市監〔2020〕61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公安局、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決定,在前期重點開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執法行動和農村食品生產經營行為規范整治行動的基礎上,從2022年8月至2022年11月底,在全縣范圍內開展農村市場食品安全綜合治理能力提升行動,確保農村市場食品質量安全,不斷提升農村群眾食品安全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將農村市場假冒偽劣食品治理工作作為農村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堅持邊打擊、邊規范、邊提升,完善農村市場食品安全治理機制,不斷提高農村市場食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完善農村流通供應體系,提升農村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二、時間安排
2022年8月至2022年11月底。
三、工作措施及職責分工
(一)加強源頭治理行動
鞏固深化惠安縣食用農產品“治違禁 控藥殘 促提升”三年行動,圍繞種植、養殖重點品種和重點主體,實施精準整治,強化源頭監管,嚴防問題產品流入市場。
縣農業農村局:突出7個重點品種(“一枚蛋”:禽蛋;“一只雞”:烏雞;“兩頭畜”:肉牛、肉羊;“三棵菜”:豇豆、韭菜、芹菜),精準掌握相關生產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養大戶、專業村散戶基本情況,建立重點品種和重點主體監管名錄庫,8月份和10月份各組織一次監督抽查和現場檢查。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辦案,嚴格執法嚴厲查處,對查獲的問題產品,堅決收繳并及時銷毀。針對惠安縣主要水產養殖品種對蝦、鮑魚開展專項整治,強化養殖用藥監管,完善水產養殖主體監管名錄,督促養殖生產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養殖、用藥和銷售三項記錄。
(二)加強流通渠道管理
加強農村市場食品流通監測,改善農村食品流通模式,有效強化流通渠道管理。
縣市場監管局:一是鼓勵大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發展農村食品配送,發揮其“貨正源清”的食品質量把控優勢,培育農村食品定點配送單位,推動其向規范化、規?;l展,不斷擴大配送網絡,成為農村食品銷售的主渠道,逐步實現對鄉鎮、村落全覆蓋配送。二是督促農村市場開辦者落實主體責任,對基礎設施落后、設施設備不符合食品安全規定、內控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鄉村農貿市場,督促限期整改,鼓勵通過自建、合作等方式進行改造升級,更新設施設備和場所。
縣供銷合作社:發揮體系健全、點多面廣、貼近農民的優勢,進一步構建完善鄉村食品流通服務網絡,疏通優質價廉產品下鄉進村渠道,創新服務方式,提升農村食品質量水平。
(三)加強農村市場治理
農村市場食品安全綜合治理能力提升行動已納入市對縣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指標,請各單位予以高度重視,積極落實部門監管責任。
縣市場監管局:一是強化統籌協調。研究探索村委會協助鄉鎮政府開展農村食品治理工作模式,完善農村基層食品安全協調機制。二是加強隊伍建設。建立健全農村食品安全協管員(網格員)隊伍,發揮其協助執法、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宣傳引導等作用,延伸監管觸角,織緊織密農村基層監管網。三是開展示范創建。在開展農村食品生產經營行為規范整治行動的同時,結合實際制定標準,試點開展農村食品經營示范店創建活動,2022年納入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的鄉鎮,至少要完成1個以上示范店創建。四是改善“三小”(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條件。鼓勵支持“三小”改進生產經營條件,在固定場所或指定的區域、時段生產經營。探索建設農村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區,促進小作坊規范發展和轉型升級;督促農村食品小攤販、小餐飲具備滿足食品安全必備的場所和設備,做到生熟分開、干濕分區、“三防”完備,食品與非食品分區擺放,保持干凈衛生的經營環境。五是加強社會共治。暢通農村地區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途徑,加大12315投訴舉報熱線宣傳普及力度,落實食品違法行為線索舉報獎勵制度,鼓勵農村群眾及企業內部知情人士舉報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切實提升農村群眾消費維權意識。引導和鼓勵高校、社會組織、媒體和廣大農村群眾積極參與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整治行動,構建行政管理、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公眾參與的綜合治理體系。
縣農業農村局:大力推進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管理體系建設,加快網格協管員選聘,加強業務培訓,提升監管能力。
縣公安局:加大“福建警方”“福建治安便民”等平臺推廣力度,發動消費者積極舉報農村市場食品領域違法犯罪線索,及時受理、依法查辦。
(四)加強科普宣傳力度
廣泛采取農村消費者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宣傳,不斷提高農村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水平和防范維權意識,引導消費者樹立科學的消費觀和健康理念。
縣市場監管局:根據國務院食安辦《食品安全科普宣傳大綱》,面向農村群眾,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大宣傳活動。通過當地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新聞傳媒,以及微信群、公眾號、宣傳單、宣傳欄、LED顯示屏、標語橫幅等方式,向農村地區群眾科普宣傳食品安全知識。2022年度,至少要開展1次以上農村食品安全宣傳活動。
縣公安局: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我為群眾辦實事”、“百萬警進千萬家”等活動,采取“網絡+媒體”和“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普及食品消費常識、食品騙局套路等內容,提高農村消費者識假辨假能力和消費風險防范意識。
縣供銷合作社:一是結合省社“一縣一周”等展銷活動,現場發放《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和《福建省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宣傳冊,廣泛宣傳食品安全常識,增強公眾食品安全和自我防范意識。二是大力宣傳優質食品、優良品牌,努力營造人人關注食品安全、廣泛參與食品安全的良好社會氛圍。三是在全縣供銷社系統開辦的超市、農民專業合作社、電子商務農產品展示中心等,通過LED屏、橫幅等載體循環播放“食品安全周”、“質量月”等活動的宣傳標語。
縣農業農村局:建立常態化科普宣傳機制,開展農(水)產品質量安全宣傳活動,全方位、多角度宣傳農(水)產品質量安全規定,提高消費者質量安全科學認知水平,引導放心消費。加強與主流媒體及相關辟謠機構的合作,及時識別并快速破除謠言,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五)加強專題培訓教育
1.加強監管執法人員培訓
縣市場監管局:要加強對農村基層監管執法人員的培訓教育,通過集中辦班培訓、“現場檢查+培訓”等方式,不斷提升基層監管人員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縣公安局:堅持實戰應用導向,依托全警實戰大練兵活動,積極開展業務培訓,通過線上視頻、線下實操相結合,提升全縣公安機關打擊食品違法犯罪專業能力。
2.組織生產經營主體培訓
縣市場監管局:通過線上培訓、集中觀摩、上門指導等方式對農村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培訓,增強其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意識,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縣農業農村局: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持續開展食用農產品生產者宣傳培訓,不斷增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意識,提升質量安全管控能力和水平。一是在水產育苗、養殖的高峰期,組織水產專家、水技推廣人員,深入生產第一線,舉辦養殖技術培訓班,提高廣大水產養殖戶的質量安全意識和健康養殖技術。二是結合育苗、養殖單位日常執法檢查工作,開展水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宣傳,提高養殖戶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三是開展基層水產品質檢人員快速檢測技能、水產苗種產地檢疫、漁業標準推廣應用、食用水產品合格證、“一品一碼”追溯、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等相關培訓。
(六)建立長效制度機制
堅持邊治理、邊規范、邊提升,各單位要及時總結提煉行之有效、管用長效的經驗做法,不斷推廣完善,建立相關工作制度、機制,進入日常工作,形成工作規范,從制度機制上保障常態化打擊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切實提升農村食品質量安全水平。這是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整治三年行動的根本著力點,也是評估整治行動成效的重點指標。各相關部門要聯合建立轄區農村市場食品安全治理制度機制,正式行文印發執行,并向上級相應部門報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打擊農村假冒偽劣食品,開展農村食品安全綜合治理能力提升行動,事關農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事關鄉村振興大局,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各單位要進一步強化部門監管責任,切實落實黨政同責要求??h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抓總,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公安局、縣工信商務局、縣供銷合作社等部門,聯合建立縣級專項工作組,完善工作措施,明確部門分工、壓實各方責任,確保各項任務和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二)強化目標考核。今年是市場監管總局等六部門聯合部署開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整治三年行動的收官之年,年底國務院相關部門將組織考核驗收,并將此項工作納入國務院食安委對各省級政府2022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指標。各單位一定要按照各自職責,認真對照工作措施,逐條細化,落地落實,并積極主動對接各自條線的上級部門,做好相關的迎接考核驗收準備工作。對工作落實不到位、成效不明顯,在國務院考核驗收中被扣分的單位,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三)加強信息報送。各縣市場監管、農業農村、公安、工信商務及供銷合作社要于2022年11月8日前分別向本級專項工作組和上級主管部門及時報送本部門聯合開展農村市場食品安全綜合治理能力提升行動工作總結(包括開展情況、工作成效、特色亮點、制度機制建立、存在問題及意見建議等)。此外,請各縣市場監管、農業農村、公安、工信商務及供銷合作社于2022年11月10日前向本級專項工作組報送本地區開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三年整治行動的工作總結(包括總體情況、主要措施、成效及經驗、存在問題、下一步打算等),及三年整治行動情況統計表(見附件)。以上材料須加蓋單位公章報送至縣級專項工作組。
縣市場監管局聯系人:吳曉平,聯系電話:13599168936;
縣農業農村局聯系人:王振輝,聯系電話:15960559597;
縣公安局聯系人: 蔡偉涵,聯系電話:13788852729;
縣工信商務局聯系人:駱惠勇,聯系電話:13860773050;
縣供銷合作社聯系人:郭奕農,聯系電話:13506905269。
附件: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整治行動情況統計表(2020-2022年)
惠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惠安縣農業農村局 |
惠安縣公安局 |
惠安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 |
|
惠安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2022年 8月16 日 |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整治行動情況統計表 (2020-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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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單位(蓋章): 填報時間:2022年11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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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類 別 |
單位 |
市場監管局 |
公安局 |
工信商務局 |
農業農村局 |
供銷社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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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檢查食品生產主體 |
戶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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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檢查食品銷售主體 |
戶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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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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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學校及校園周邊食品銷售者 |
戶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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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檢查餐飲服務主體 |
戶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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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其中∶學校食堂 |
戶次 |
|
/ |
|
|
|
|
|
|
校園周邊餐飲服務提供者 |
戶次 |
|
/ |
|
|
|
|
|
|
4 |
檢查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等各類市場 |
戶次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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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檢查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 |
個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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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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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
組織監督抽檢 |
批次 |
|
/ |
|
|
|
|
|
其中∶監督抽檢不合格 |
批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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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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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處置情況 |
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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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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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取締無證無照生產經營主體 |
戶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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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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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吊銷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
個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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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吊銷食品生產許可證 |
個 |
|
/ |
|
|
|
|
|
|
吊銷食品經營許可證 |
個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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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查處假冒偽劣食品行政處罰案件 |
件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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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收繳假冒偽劣的食品數量 |
公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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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查處假冒偽劣食品貨值 |
萬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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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假冒偽劣食品案件罰沒金額 |
萬元 |
|
/ |
|
|
|
|
|
13 |
移送公安機關案件 |
件 |
|
/ |
|
|
|
|
|
14 |
受理消費者投訴舉報 |
件 |
|
|
|
|
|
|
|
15 |
兌現舉報獎金數額 |
萬元 |
|
|
|
|
|
|
|
16 |
組織開展食品生產經營者培訓 |
人次 |
|
/ |
|
|
|
|
|
17 |
組織開展宣傳活動 |
次 |
|
|
|
|
|
|
|
18 |
食品安全協管員 |
人 |
|
/ |
|
|
|
|
|
19 |
建立農村食品統一配送渠道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 |
個 |
|
/ |
|
|
|
|
|
20 |
已完成限期整改的市場 |
個 |
|
/ |
|
|
|
|
|
21 |
開展規范化建設的農村食品經營店 |
個 |
|
/ |
|
|
|
|
|
注:市場監管局全要素填寫1-21,公安局填寫9、10、11、14、15、17,工信商務局、農業農村局及供銷社按職責填寫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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