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8703-0100-2022-00002
- 備注/文號:惠市監〔2022〕8號
- 發布機構:惠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2-17
各有關單位,各鎮人民政府,縣屬國有企業:
現將縣市場監管局、縣委宣傳部、縣委網信辦、縣教育局、縣民政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縣財政局、縣新聞出版廣電局聯合制定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縣校外培訓廣告管控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為貫徹落實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實施方案》以及《泉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泉州市校外培訓廣告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市監〔2022〕8號)工作部署,結合我縣實際,現就進一步做好全縣校外培訓廣告管控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綜合運用輿論引導、企業自律、行業管理、市場準入、監管執法、社會共治等多種手段,嚴格落實“雙減”有關政策文件要求,不區分學科類、非學科類,確保做到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網絡平臺以及公共場所、居民區等線上線下空間不刊登、不播發面向中小學(含幼兒園)的校外培訓廣告,確?!半p減”政策要求落實到位。
二、工作措施
(一)強化摸排從嚴從重加大監管力度。各部門要根據工作職責立即組織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網絡平臺企業、戶外廣告位經營管理單位等相關市場主體開展自查整改。要求相關傳播平臺全面梳理在播、在刊廣告,發現校外培訓廣告立即停止刊播。進一步完善廣告發布審核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尤其注意防止以節(欄)目、“軟文”等方式變相發布校外培訓廣告。對于未按要求停止刊播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廣告內容虛假違法且未按期自行整改的,依法從重處罰。各部門要在2022年3月15日前,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對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網絡平臺以及公共場所、居民區等線上線下空間校外培訓廣告開展全面排查,清理存量、杜絕增量。排查清理情況要形成臺賬(附件1),于3月15日前通過政務網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匯總。
要加大校園內及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力度,嚴厲查處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開展商業廣告活動以及利用中小學和幼兒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布或變相發布廣告行為。要適時組織聯合執法行動,曝光典型違法違規案例,形成高壓態勢,形成有效震懾。要依法從嚴查處利用節(欄)目、“軟文”等方式變相發布校外培訓廣告行為,依法從重處罰夸大培訓效果、誤導公眾教育觀念、制造焦慮的虛假違法校外培訓廣告。
(二)強化廣告管控與校外培訓機構審批管理的協同。教育部門要將校外培訓機構廣告行為納入年度檢查考評指標體系,細化相關指標要求,加大評分權重,有效加強對培訓機構廣告行為的約束,對于違反政策規定發布校外培訓廣告的校外培訓機構,加大對其日常監管力度和隨機抽查頻次。對經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確認并移交的校外培訓機構違法違規發布校外培訓廣告的情形,依法在年檢、評估、信用信息管理等工作中作出相應處理。非營利性校外培訓機構因違法違規發布校外培訓廣告信息并經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確認的,應在年報(年檢)中如實填報,并向社會公示,民政部門要按照《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規定,對上年度因違法違規發布校外培訓廣告被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處以行政處罰或行政處罰尚未執行完畢的非營利性校外培訓機構不予評估;對于已經獲得評估等級的,降低其評估等級,情節嚴重的,作出取消評估等級的處理。
(三)強化廣告管控與媒體管理的協同。將校外培訓廣告管控納入報紙、期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行業管理重點內容,宣傳部、廣電等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雙減”政策,進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嚴格管控校外培訓廣告。對于違反政策代理、制作、刊登、播發校外培訓廣告的傳統媒體單位,要依法依規追究單位及有關人員責任。網信辦要將校外培訓廣告管控納入互聯網信息管理的重點內容,對于違反政策代理、制作、刊登、播發校外培訓廣告的電商平臺和其他互聯網企業,要堅決依法處置。廣電部門要負責對廣播電視播出機構播出校外培訓廣告進行監管,將校外培訓廣告納入重點監管范圍,組織廣告巡查,加大校外培訓廣告整治力度,督促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播前審查廣告相關審批手續,協調廣播電視播出機構配合開展整治校外培訓廣告工作。
(四)強化國有企業等單位所屬廣告牌和廣告位的管控。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將不刊登、不播發校外培訓廣告作為加強國有企業管理的一項工作任務。督促、指導各所出資企業切實落實政策文件要求,對所屬廣告牌和廣告位開展自查自糾,及時發現和制止發布校外培訓廣告的行為。同時加強常態化管理,堅決杜絕鐵路、公交車、國有廠礦單位以及公交站臺等所屬廣告牌廣告位刊發校外培訓廣告。住建部門要組織鄉鎮(街道)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及時制止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校外培訓廣告發布行為。城市管理部門要嚴格執行戶外廣告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劃,按規定落實戶外廣告審批(備案)制度,確保戶外廣告有序設置;強化聯動協作,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校園周邊等重點區域的排查,依法制止隨意散發校外培訓宣傳品行為,保持校園周邊環境干凈有序。
(五)強化信用監管和行業自律。推動信用監管與行業監管聯動,加強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制度,依法依規嚴懲制作、發布虛假違法校外培訓廣告行為。引導行業自律,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推動相關市場主體自覺遵守有關政策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各單位要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把做好校外培訓廣告管控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切實做到認識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要充分發揮“雙減”工作專門協調機制作用,做好校外培訓廣告管控工作,強化跨部門協同監管,依職責加強對全縣校外培訓機構、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網絡平臺等重點監管,做好對學校、商業樓宇、居民小區等區域日常監管。各鎮、社區(村)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積極主動參與校外培訓廣告管控工作,強化戶外廣告日常管控。
(二)強化督促指導。要將校外培訓廣告管控納入綜治考評、教育督導范圍,壓實責任。要加強條線指導,綜合施策,積極穩妥推進工作,讓校外培訓廣告管控工作得到群眾擁護、社會理解和市場主體信服。要及時研判形勢、更新管控措施,有效應對變相發布校外培訓廣告等新問題。要暢通舉報投訴途徑、加大線索梳理和廣告監測力度,及時發現、制止發布校外培訓廣告行為。
(三)強化輿情應對。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分析研判機制,及時發現變相、變種校外培訓廣告,完善管控手段。針對廣告宣傳輿論屬性,建立健全重點輿情聯合應對機制,對涉校外培訓廣告輿情聯合研判、聯合應對,及時處置輿情事件。
(四)做好宣傳引導。要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消除社會誤讀誤解。要加強引導學生、家長,通過開展家訪活動、印發宣傳資料、制作發布公益廣告等多種形式,宣傳國家政策要求,宣講正確的育人觀念,緩解家長焦慮情緒。同時,要加強對轄區內重點媒體、網絡平臺企業、主要校外培訓機構以及廣告經營、制作企業等的事前指導,加大行政約談力度,宣傳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提前規范廣告宣傳行為和經營行為。
各有關部門要及時總結階段性工作情況、取得成效以及存在問題,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縣市場監管局 聯系人:陳柏森 電話:13859768164
縣委宣傳部 聯系人:陳永媚 電話:15960750820
縣委網信辦 聯系人:辛惠君 電話:15375777770
縣教育局 聯系人:張培榕 電話:13860700558
縣民政局 聯系人:林雅容 電話:17758735008
縣住建局 聯系人:潘 蕊 電話:13055295351
縣城管局 聯系人: 張海濱 電話:13159001186
縣財政局 聯系人:張 瀚 電話:0595-87389030
縣廣電局 聯系人:陳燦峰 電話:13559030785
附件:校外培訓廣告排查工作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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