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縣政協十五屆三次會議第115號提案的答復函
時間:2024-08-23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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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管函〔2024〕123號
答復類型:A類
關于縣政協十五屆三次會議
第115號提案的答復函
楊啟輝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規范管理流動食品攤位的建議》收悉。您在提案中針對我縣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了很好的意見和建議,給了我們很好的啟示,值得深思和總結。經我局認真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一、校園周邊市容秩序整治情況
近年來,校園周邊環境整治一直是我局市容管理的重點工作。為進一步整治校園周邊無證流動攤點占道經營行為,改善校園周邊秩序,為青少年營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我局高度重視,深入校園周邊調研,制定方案并下達具體任務至市容中隊各區域組,要求各組對管轄區域認真檢查;明確整治重點、整治措施、完成時限,采取“定人、定崗、定時、定標準、定責任”的五定管理機制及“先易后難,逐步推進”的原則,制定校園周邊環境整治行動計劃,在學生上下學時段,充實人員進行定點、定時管理,采取發現一個、整治一個的方式,逐步解決突出問題,及時清理流動攤點,確保道路暢通;加大與其他相關職能部門的聯動配合,不定時組織與交警大隊、市場監管等部門聯合執法,開展集中專項整治;另外,為進一步加強對校園周邊違法占道擺攤設點行為的常態長效管理,提高執法效能,我局在高級中學周邊設置1處執法崗亭。通過流動巡查與固定值守相結合的方式來治理流動攤點,進一步改善重點路段、重點時段的市容秩序。
今年以來,我局共開展校園周邊專項整治行動60次,依法查處各類違規占道經營攤點100余起,暫扣占道經營設施50余件,發放宣傳單600余份。
二、存在問題
流動攤販多集中于中小學、幼兒園附近從事經營活動,以銷售食品小吃為主。雖然銷售的食品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但因價格較低受到學生歡迎,在校園周邊有一定的市場。由于經營者多為老、弱、病、婦等弱勢群體,徹底查處取締存在極大的難度,批評教育較難奏效,采取強制措施又易引起矛盾;再加上流動攤販往往與執法人員上演“貓和老鼠”的游戲,每每在集中整治之后不久,校園周邊流動攤販問題又回潮。
三、下一階段工作重點
(一)加強巡查監管。將校園周邊列為日常巡查監管的重點,落實監管責任人,嚴格落實節點守點、動態巡查制度,特別是上下學時段的巡查管理,及時取締校園周邊各類流動攤點,特別是涉及食品安全的餐飲流動攤點。
(二)加大宣傳力度。大力宣傳校園周邊環境集中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按照邊治理邊宣傳的方式,發動市民群眾積極參與到整治行動中來,形成全社會自覺參與、自覺維護、自覺遵守的良好氛圍。
(三)加強部門聯動。加強與其他部門聯動配合,開展集中專項整治。對需要整治的問題,將責任內容落實到崗、明確到人、具體到事。加強同校方及相關部門的工作聯系,切實擔負責任,確保我局在整治行動中作出積極貢獻。
(四)落實賦權工作。根據《惠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惠安縣第一批鎮級人民政府行政執法事項賦權清單的通知》(惠政辦規〔2022〕3號)文件,明確市容方面的行政處罰權賦權各鎮人民政府。2023年3月14日,我局已與各鎮簽訂賦權事項承接確認書,各鎮自承接確認書簽訂之日起履行相應執法職責。我局作為賦權部門,將加強對各鎮履行賦權事項的監督、指導。
分管領導:陳 霖
經辦人員:林燕青
聯系電話:87395620
惠安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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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惠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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