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地方標準《政府部門權責清單規范》(DB35/1810─2018)及“三定”規定,重新梳理調整惠安縣教育局權責清單,現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梳理公布權責清單
縣教育局權責事項89項,其中行政許可4項、行政處罰21項、行政監督檢查11項、行政確認2項、行政獎勵2項、其他行政權力7項、公共服務7項和其他權責事項35項。
二、全面落實權責清單
縣級教育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權責清單履職盡責,逐步健全完善清單管理制度體系,持續推進權責清單網上公開運行,編制簡明易懂的運行流程和服務指南,暢通權責清單公眾互動渠道,方便社會公眾和服務對象查詢、使用和監督。
三、加強運行監督管理
縣級相關部門要加強對權責清單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不斷健全完善權責清單動態調整機制,遇法律法規“立、改、廢、釋”、機構職能發生變化或審批服務改革要求等,要及時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對權責清單進行調整更新,并向社會公布,確保權責清單的嚴肅性、權威性和時效性。
附件:惠安縣教育局權責清單
中共惠安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惠安縣司法局
惠安縣教育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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