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見習對象
見習對象為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16-24歲失業青年(優先吸納離校未就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城鄉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殘疾高校畢業生)。
離校2年內未就業是指申請參加見習前,未就業、未繳交過社會保險費,距離畢業證書記錄的簽發時間不超過2年。
16-24歲失業青年是指申請參加就業見習前,未就業、未繳交過社會保險費,且身份證上登記的出生日期距離開始見習的時間在16-24周歲之間的失業青年。
以上對象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堅決擁護黨的領導,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
3、具有符合見習職位所需的專業等要求的條件;
4、自愿提出見習申請。
二、補貼標準
對吸納上述人員參加就業見習滿3-12個月的見習單位,每月按不高于我縣最低工資標準200%給予見習補貼,用于見習單位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補助。同時,補貼金額不高于見習單位實際支付給見習人員的費用。見習單位每月支付給見習人員的費用應不低于我縣最低工資標準100%且需為見習人員提供最長一年的免費住宿等生活保障。
三、申報程序
(一)崗位申報。在我縣注冊登記、符合具有一定規模和良好社會信譽的各類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需先向縣就業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提交《惠安縣就業見習單位申報表》(附件1)2份、《單位承諾書(見習前)》(附件2)1份、單位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1份、見習場所照片等材料1份,經審核通過后確認為見習單位。
(二)信息備案。見習單位申報見習崗位審核通過后,見習單位與見習人員簽訂《惠安縣就業見習協議書》(附件3),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攜帶《惠安縣參加就業見習人員備案表》(附件4)3份、《惠安縣就業見習協議書》(附件3)1份、見習人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1份、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就業創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在福建省各級人社部門登記失業)及見習單位為見習人員辦理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單原件及復印件1份到縣就業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備案。
(三)補貼申領。見習單位每三個月向縣就業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書面報送見習人員考勤、工作表現和生活補助發放情況,接受縣人社局監督和不定期跟蹤檢查。見習期滿后,見習單位攜帶《惠安縣就業見習補貼申領表》(附件5)2份、《惠安縣就業見習考核鑒定表》(附件6)1份、單位每月發放生活補助明細表(須有見習人員簽字)復印件1份、單位對公賬號銀行轉賬憑證復印件1份、見習期間考勤記錄匯總表/排班表憑證復印件1份 、《單位承諾書(見習結束)》(附件7)1份、開戶銀行許可證復印件1份、《見習人員見習結束情況說明》(附件8)1份(需本人在縣人才中心當場簽字)到縣就業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申報。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