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縣某石材有限公司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案
安全生產非法違法事實:
2022年4月28日,惠安縣應急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對惠安縣某石材有限公司開展雙隨機檢查時,發現該公司聘請的電工所持有的特種作業操作證(電工作業)已經于2017年9月15日過期。執法人員制作了現場檢查記錄,下達了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并調取相關書面證據材料。經調查,認定該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九十七條第七款的規定。
受到安全生產行政處罰情況: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九十七條第七款的規定,惠安縣應急管理局對該公司的違法行為處罰款人民幣50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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