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縣某制衣有限公司未與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案
2022年4月29日,惠安縣應急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對惠安縣某制衣有限公司進行安全生產標準化提升專項執法檢查,發現該公司未與承租的生產經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執法人員制作了現場檢查記錄,下達了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并調取相關書面證據材料。經調查,認定該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的規定?;莅部h應急管理局對該公司的違法行為處罰款人民幣20000元的行政處罰,并對該公司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相關人員處罰款人民幣25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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