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縣直屬水庫管理處:
貴單位《關于調整惠安縣菱溪陳田水庫供福建聯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工業原水價格的請示》(惠水管〔2020〕41號)收悉,根據《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委托制定惠安縣菱溪陳田水庫供福建聯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的通知》(泉發改〔2020〕229號)文件要求,按照《福建省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閩價商〔2007〕408號)精神,依照“補償成本、合理收益、優質優價、公平負擔”的原則,經研究,現將惠安縣菱溪陳田水庫供福建聯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由0.40元/噸(不含水資源費)調整為0.62元/噸(含水資源費0.12元/噸)。
本批復自2020年8月15日起執行。
惠安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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