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證明公證
收入證明公證是指公證處根據公民的自主申請,對其在中國境內的收入狀況予以公證的服務,并出具收入證明公證書或譯本與原件相符公證書,在涉外業務辦理時,通常用來證明人申請人的財務經濟能力。
場景概述
公民前往國外定居、旅游、探親、留學等,有些國家要求辦理收入公證。公民可向所在地公證處申請辦理收入證明公證,提供對其在中國境內的收入狀況予以公證的服務,并出具收入證明公證書或譯本與原件相符公證書,在涉外業務辦理時,可用來證明人申請人的財務經濟能力。
申請條件
(1)申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利害關系;
(2)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無爭議;
(3)申請公證的事項屬于公證處的業務范圍;
(4)申請公證的事項屬于本公證處的管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證機構不予辦理公證:(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監護人代理申請辦理公證的;(二)當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沒有利害關系的;(三)申請公證的事項屬專業技術鑒定、評估事項的;(四)當事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有爭議的;(五)當事人虛構、隱瞞事實,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六)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絕補充證明材料的;(七)申請公證的事項不真實、不合法的;(八)申請公證的事項違背社會公德的;(九)當事人拒絕按照規定支付公證費的。
享受待遇
可用于公民前往國外定居、旅游、探親、留學等,有些國家要求辦理收入公證。
申請說明
上級標準化事項目錄: | 公證服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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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編碼: | 12350521489724273QGF000032 | 基本編碼: | 352012007000 | |||||||||||
實施編碼: | 12350521489724273Q4352012007000 | 業務辦理項編碼: | 12350521489724273Q435201200700015 | |||||||||||
辦件類型: | 承諾件 | 事項類型: | 公共服務 | |||||||||||
行使層級: | 縣級 | 法定時限: | 受理后15個工作日 | |||||||||||
承諾時限: | 受理后5個工作日 | 實施主體: | 福建省惠安縣公證處 | |||||||||||
實施主體性質: | 法定機關 | 委托部門: | 無 | |||||||||||
聯辦機構: | 無 | 主辦處室: | 福建省惠安縣公證處 | |||||||||||
權力來源: | 法定本級行使 | 聯系電話: | 0595-87384534 | |||||||||||
監督和投訴電話: | 0595-87390140 | |||||||||||||
特殊環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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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事集成套餐: | 無 | |||||||||||||
中介服務: | 無 | 權責清單: | 收入證明公證 | |||||||||||
審批結果名稱: | 無 | 審批結果類型: | 證照 | |||||||||||
審批結果樣本: | 無 | 審批結果共享: | 是 | |||||||||||
結果領取方式: | 申請對象窗口領取,郵遞送達結果 | 結果領取說明: | 無 | |||||||||||
申報對象: | 個人 | 是否進駐政務大廳: | 是 | |||||||||||
辦理形式: | 窗口辦理,網上辦理 | |||||||||||||
個人辦事主題: | 司法公證 | |||||||||||||
網上辦理深度: | 材料預審(Ⅱ級) | 通辦范圍: | 全縣 | |||||||||||
數量限制: | 無限制 | |||||||||||||
通辦范圍說明: | 惠安縣行政服務中心二樓207窗口 | 是否全國高頻“跨省通辦”事項 | 否 | |||||||||||
跨省通辦模式: | 無 | 跨省代收代辦區域: | 無 | |||||||||||
計劃生效日期: | 無 | 計劃取消日期: | 無 | |||||||||||
是否開通預約服務: | 否 | 是否支持自助終端辦理: | 否 | |||||||||||
必須現場辦理原因: | 需提供身份證讀取個人信息 | |||||||||||||
面向自然人地方特色主題分類: | 無 | 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題分類: | 無 | |||||||||||
移動端是否對接單點登錄: | 是 | 計算機端是否對接單點登錄: | 是 | |||||||||||
鄉鎮街道名稱: | 無 | 鄉鎮街道代碼: | 無 | |||||||||||
村鎮社區名稱: | 無 | 村鎮社區代碼: | 無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遞: | 是 | 是否支持網上支付: | 否 | |||||||||||
事項狀態: | 在用 | 是否全程代辦: | 否 | |||||||||||
備注: | 無 |
申請材料
1. 申請人、代理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2. 收入證明 ;
3. 完稅證明(稅務部門核發);
4. 勞動合同;
5. 社??ɡU納憑證(社保部門核發);
辦理流程
辦理地址
(一)窗口辦理
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