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損害消費者權益等行為進行監督的形式有哪些?
時間:2022-10-05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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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社會監督,包括社會組織監督和個人監督。社會組織既包括工會、婦聯、共青團等群眾團體,也包括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社會組織。個人監督實際是指消費者監督,非消費者也可以進行監督。二是輿論監督,包括廣播、電視、報紙、刊物、網絡等大眾傳播媒介。三是各級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采取措施,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有關行政部門應當聽取消費者和消費者協會等對經營者的交易行為、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意見,及時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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