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與外籍人員辦理結婚?
時間:2022-09-22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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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的材料清單:
一、國外方提供1.護照原件,復印件(護照本人頁、入境地點、簽證頁),翻譯件(護照本人頁、入境地點、簽證頁)備注:需提供翻譯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翻譯件需加蓋翻譯公司公章及翻譯員簽章;所提供的材料均需使用A4紙。 2.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及翻譯,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及翻譯;(注:無配偶證明要寫明當事人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單身),不可寫“查找無記錄”、“婚姻無障礙”等不明確的表述)。
二、國內方提供: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2.戶口本原件、復印件(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
三、提供三張兩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照,紅底(使用正規相紙)
請根據清單備齊材料,男女雙方前往縣行政服務中心民政局窗口辦理涉外婚姻登記。材料較多,如有不解之處,請撥打民政局窗口的電話咨詢:0595-873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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