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重點實驗室的申報條件是什么?
時間:2022-09-22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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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福建省重點實驗室管理實施細則》(閩科基〔2016〕8號),申報福建省重點實驗室企業應滿足條件: (1)申報對象:省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內注冊并擁有相對獨立科研實體且年主營收入3億元以上的行業龍頭企業,或其他省內注冊并具有科技創新能力的機構。 (2)研究方向:定位清晰,有明確的研究方向,符合國家和我省經濟、社會與科技發展戰略目標,從事基礎研究或應用基礎研究,并具有開展學科前沿、交叉領域研究的能力。 (3)人才隊伍:具有高水平的學科帶頭人,科研隊伍年齡結構與知識結構合理。固定科研人員總數應在20人以上。 (4)科研能力:有較好的學術研究基礎,在省內能引領同類學科或行業發展,具有承擔國家或省級重大科研任務的能力。近三年內主持國家、省部級科技計劃項目及橫向科研項目10項以上;主持制定行業(地方)標準;擁有獲獎成果或授權發明專利。 (5)硬件條件:具有較好的科研實驗條件,科研集中用房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擁有儀器設備總價原值在1000萬元以上。 (6)構建和投入:依托一級法人單位,且已正常運行二年以上;依托單位及其業務主管部門在申報前三年連續投入建設與運行經費累計不少于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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