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細則》出臺背景及意義
2019年8月新修訂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p>
2023年9月,福建省自然資源廳出臺了《福建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調整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閩自然資發〔2023〕53號),對全省征地補償標準等相關事項作出新的規定,并明確:“全省調整后征地區片綜合地價自2023年9月8日起實施?!?/p>
本次調整征地補償標準是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征地補償標準新的政策要求的實際舉措,是緊跟我縣近年來經濟社會發展形勢的客觀需要,是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合法權益,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的具體體現。
二、《通知》主要內容解讀
?。ㄒ唬╆P于調整幅度。根據惠安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物價指數以及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按照逐步提高、平穩過渡的原則,確定惠安縣耕地的征地補償標準在原征地補償標準的基礎上整體上調11%,青苗補償費上調17.6%,其它地類作相應調整。
?。ǘ╆P于地類系數。根據惠安縣實際情況,地類系數按以下標準執行:征收水田、旱地、水澆地、園地的修正系數為1,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為50500元/畝(其中:兌付被征地群眾45500元/畝、村集體留成5000元/畝);征收永久基本農田的,按本標準的1.1倍執行;征收除耕地、園地外的其他農用地的,按本標準的0.6倍執行;征收建設用地(包括鹽田、城鎮村及工礦用地、交通運輸用地、水利設施用地等)的,按本標準的1倍執行;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本標準的0.5倍執行。
?。ㄈ╆P于區片等級。全縣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只設1個級別。
?。ㄋ模╆P于施行時間。我縣自2022年起已開始做好新舊補償標準的銜接工作,調整后的征地補償標準自2023年9月8日起實施。
?。ㄎ澹╆P于其他調整。參考周邊地區調整情況及市場物價變化情況,本輪地面附著物補償標準,果樹、花木苗圃遷移補償標準未作調整。
三、聯系方式
惠安縣自然資源局 利用股 聯系人:劉清斌 13600771917
- 惠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惠安縣征地補償標準實施細則的通知2023-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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