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縣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設管理規定》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加強宅基地和農房建設管理是保障農民安居樂業和農村社會穩定的重要基礎,對于保護農民權益、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2021年1月30日,省政府出臺《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設管理的若干意見(試行)》(閩政〔2021〕2號);2021年6月7日,市政府出臺《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設管理有關規定的補充通知》(泉政辦〔2021〕20號);2021年9月30日,省政府辦公廳《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強化農村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閩政辦〔2021〕55號)。結合我縣縣情,為進一步明確部門職責,優化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制度,加大批后監管力度,強化“兩違”綜合治理,保障農民合法建房需求,建立健全農村建房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出臺起草修訂相關《惠安縣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和農村建房管理規定》。
二、目標任務
根據《福建省土地管理條例》(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設管理的若干意見(試行)》(閩政〔2021〕2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強化農村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閩政辦〔2021〕55號)、《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設管理有關規定的補充通知》(泉政辦〔2021〕20號),對原有《石惠安縣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規定》內容進行進一步優化修訂。
三、工作進展
2021年10月我局啟動文件起草修訂工作,于2021年10月至12月期間先后三次向縣直相關部門及十二個鄉鎮征求意見;2022年1月21日邀請縣直相關部門及部分鄉鎮召開宅基地工作聯席座談會,在聽取各方意見并做完修改后,于1月26日開始第四輪征求意見。2022年3月初,修訂后文件分別送縣人大、縣政協征求意見。2022年9月中旬、10月向縣直相關部門及十二個鄉鎮征求第五輪意見、第六輪意見。于2022年10月通過縣司法局合法性審查。
文件起草期間,莊澤平副縣長于2021年底、2022年4月、6月、11月先后四次主持召開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和“一戶一宅”認定專題會,并征求各鎮及縣直相關單位主要領導意見及社會各界意見。
2022年11月底,修改稿再次向縣直相關部門及十二個鄉鎮征求第七輪意見,并通過縣司法局合法性審查。
2023年1月6日,縣政府第27次常務會議原則通過,1月11日經縣委常委第34次常委會會議研究通過,會后按程序審簽、印發。
四、范圍期限
本文件自2023年2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2月17日止。由縣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
五、主要內容
第一部分加強規劃引領,共3條。一是規范了本規定的適用范圍;二是定義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和宅基地面積。主要變動部分:我縣2020年《惠安縣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規定》規定,家庭人口3人以下(含3人)的每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80平方米,根據2022年7月1日起實施的《福建省土地管理條例》規定,對申請八十平方米至一百二十平方米的村民不再限制家庭人口數。三是嚴格遵循“先規劃、后建設”原則,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第二部分優化規范審批,共3條。一是嚴格執行“一戶一宅”政策;二是嚴格落實“建新拆舊”制度,規定農村村民應限期退還舊宅基地;三是進一步加強規范農村宅基地申報與審批流程,包括初審報批、聯審聯辦、施工監督、竣工驗收四部分。主要變動部分:新增兩部分內容:一是初審報批中新增“多戶合建應逐戶填寫一并申報,提供申請地塊產權分配材料,明確占地份額”。二是聯審聯辦中新增“按規定程序公示后,組織業主及相關人員觀看《農房建設安全警示教育片》,發放《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農村宅基地批準書》、施工牌、質量安全一張圖……”
第三部分加強建設管理,共5條。一是規范農房建設技術標準,單戶建房層數原則上不超過三層,一層層高控制在4.5米以內,二層以上層高控制在3.5米以內,建筑高度原則上不得超過11.5米。主要變動部分:新增多戶合建多層單元式住宅(五戶及以下),層數原則上不超過五層,建筑高度原則上不得超過18米;風樓(出屋面樓梯間)層高原則上不超過3米且不計入層數,建筑面積原則上不超過建筑屋頂平面層面積的1/2;有條件的實施“平改坡”或“平坡結合”,可采取檐口砌筑女兒墻、外墻刷縫嵌縫、勾勒窗框門套等簡易線性工程進行裝飾。新增坡屋面水平投影面積不宜低于原平屋面面積的 60%,坡屋面宜從檐口起坡;主屋面坡度宜為28°~35°,加蓋的坡屋頂與原主體建筑應融為一體,具體建設技術標準參照《福建省農房屋頂平改坡設計建造一體化導則》的相關要求進行改造,景觀斜屋面不計入層數和層高;二是規范三層及以下村民自建住宅建設;三是規范三層以上多戶合建;四是新增規范既有房屋改擴建(加層)、影響主體結構安全裝修工程;明確加層房屋總層數不得超過三層,石結構房屋不得加層;五是要求施工現場應懸掛施工公示牌,接受監督。
第四部分強化用地保障,共2條。一是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引導優先利用存量建設用地;二是開展農村宅基地現狀和需求情況統計調查。
第五部分部門職責,共1條。建立“縣級主導、鄉鎮主責、村級主體”的農村宅基地管理機制。
第六部分探索退出機制,共1條。
堅持“依法依規、穩慎推進、尊重歷史、兼顧現實、讓利于民”原則,積極探索盤活閑置宅基地,建立農村宅基地有償退出制度。主要變動部分:新增在符合農村宅基地管理規定和村莊規劃的前提下,允許返鄉居住、返鄉創業人員在原址修繕、改建自有住宅。
第七部分引導集中統建,共1條。主要變動部分:新增配合縣自然資源局推動農村村民自住小區進程,促進集約合理用地方面。
第八部分責任追究,共3條。一是縣人民政府、農業農村、自然資源、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門建立聯動機制,健全投訴舉報制度;二是對農村宅基地管理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未依法依規履職的明確處理規定;三是本規定有效期5年。
六、注意事項
無
七、關鍵詞詮釋
無
八、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惠安縣農業農村局 黃雪萍 0595-8739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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